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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我国就业岗位的最大提供者是数量巨大的民企。民企招工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,除了压成本、上规模、抬售价等正常赚钱办法外,少交税也是赚钱的另类渠道。各国政府在企业积极性下降时,注射减税针,往往能起到激活的作用。

经济情况不好,需求不足,此时上规模、抬售价是幻想。激烈竞争的环境,使得民企必须把原材料、水电油运和租金下降的好处即时转移给消费者。《劳动合同法》实施,最低工资保障和基本生存底线等因素,使得民企员工工资已降无可降。在这种情况下,民企用压成本来赚钱,就是空想了。民企不赚钱,还要让他帮助政府多招工,恐怕需要他有和政府一样的伟大理想。

怎样才能让民企在现在的情况下多招工呢?出一招:工资抵税!有两个方案,第一个是干脆利落型,民企在现有基础上,多招的人工工资先计入经营成本,然后在企业应缴所得税中全额抵扣。如果政府太心疼,可以采用第二个方案,即半推半就型,民企在现有基础上多招的人工工资按实际支付全额的4倍(或多或少由财政部定)计入经营成本,以抵减企业所得税。

上述两个方案,旨在使用政府预期收入(在当前情况下,很可能是预期无法实现的收入),通过民企转移支付给失业者。一方面有可能因为企业多招工多生产多销售,从而增加了政府在增值税、营业税和消费税上的收入;另一方面,政府变相发工资,失业者到民企上班,也能消除失业者因长久领救济无工作状态埋下“无事生非”的社会隐患。还有就是,只要失业者去上班,就能保持活力,接受再培训,增加家外消费,家里更加和谐。而政府在目前形势下,以减税的小成本取得稳定的大收益,是笔划算的买卖。从民企角度,多招工、多减扣、少交税、少支出,企业人手增加能够提升生产力,促进优化员工,在不多支出工资的基础上,算计好了,还有可能因为多招人多赚些钱。

上述招数,乍听有创意,粗想就不靠谱了。其所涉及的方案选择、企业分类、计算方法、核查标准、防骗措施、时间安排和利益冲突等等方面事项比分配四万亿、四十万亿、四百万亿复杂多了,太烦人了。而且,必然要修改法律、调整机构、增加人员……,完全是一派胡言,现在财政部和税总已经忙得要命了,就别再添乱了。

促就业,保民生是执政生命线,解放建国、改革开放、三峡平湖、神舟揽月、牛牛奥运,那么多复杂艰难的事情,在党的坚强领导下,我们都办成了。国发***号《企业新增人工工资减抵所得税暂行办法实施细则》的出台和落实,似应不比抗震救灾还难吧。

至于为什么不给国企这个激励,因为国企和财政部是一家人,左口袋和右口袋关系。要真想让国企帮忙促就业,办法简单,下一份国资***号《关于国有企业促进就业的决定》,同时把国企多招人数和国企一把手帽子连在一起,就可以了。不用费劲通过税收转移支付这么麻烦的方法。

虽然外资企业(包括伪外资)在就业规模上还不能比肩民企,但考虑到我们政府在国际上领喊反对投资保护主义,做出落实国民待遇的姿态,所以,外资企业也应搭上这班顺风车,以免有人“干涉内政”。

“暂行”一词,既是为了适应“朝令不周必致夕改”的习惯,也是没想好是否应把《办法》送交人大修改税法。是应急措施?临时政策?部门决定?行政法规?还真的就去改税法?这关乎政府如何预测经济危机的长短深浅,更关乎“执政为民”理念的兑现。

4%失业率是政府本年度的工作目标,也应是执政者永远的奋斗目标。明摆着民企是失业者最大的潜在雇主,应想尽一切办法,充分调动民企的主观能动性,积极主动地支持政府实现4%的伟大目标。祭出此招,让民企老板放宽心精打细算,使民企感到多招人不赔钱,还有多赚钱的可能。再加上各级政府“春风化雨”般地细致工作,民企老板大多数都会响应政府号召多招新人、多招大学生、多招下岗者、多招农民工。民企老板也和政府一样是有良心和善意的,一定能心领神会地想政府所想,急政府所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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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石

伍石

146篇文章 5年前更新

中国北京人,退休人士,以文会友,不谈公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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